今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以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为主线,构建“管理+业务+机制+N”体系,依托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履职格局,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科学管理,多项举措推进高质效办案。两级院充分运用“管理+N”模式,积极推进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制定酒泉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实施意见》,打破市县两级院“各自为战”的工作模式,采取优势互补、按需对接的方法,整合资源,一体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落实“三个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一个案件这一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
协同管理,担起高标准办案的检察责任。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强化“案管+机制”建设,在细化、实化管理责任上下功夫,切实把检察管理贯穿到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强化权责明晰和协同高效,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与业务部门自我管理紧密结合,案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制定印发酒泉市检察机关《强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高质效办案工作清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责任意识。强化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管,实现办案与监管协同发力。深化落实法律文书阅核、办案流程监控、数据质量核查、重点案件备案审查、案件反向审视等机制。强化质量评定和责任追究,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采取“评查、反馈、核查、通报、整改”五步走评查法,规范化落实“每案必评”要求,全市目前共计评查案件256件。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坚守底线的同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对办理不合格案件的检察官免除相关法律职务,调离检察办案岗位,倒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聚焦主责,夯实高质效办案的检察根基。发挥“管理+业务”促进检察工作回归监督办案本职本源,让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成果反哺检察办案。一是办准,做到明辨是非、维护正义。围绕履职办案,通过建立刑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兼顾“管与办”,把握“权与责”,统筹“人与案”,在实体上精准打击犯罪,在程序上规范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二是办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办案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办案的落脚点。在办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中,针对当事人赵某特殊家庭情况,创新运用“三个管理”理念,最终本案的办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办活,做到促进管理、创新治理。善于分析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建议意见,促进相关行业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制度机制。(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