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出台措施防范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行为
近日,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防范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行为的若干措施》,通过严肃查处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行为,促进全省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措施》提出,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教育警示,通过媒体公布瞒报谎报案例,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以震慑和警示瞒报行为;严格瞒报查处,对企业和责任人员实施“一案双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实施失信管理,打击瞒报谎报单位人员。相关机构对这些单位和人员实施增加检查频次、暂停审批、提高保险费率、限制行业准入等措施,开展联合惩戒;严查瞒报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查清企业和监管单位责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调查不力的,提级调查并追责问责。
同时,《措施》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公布事故举报渠道,对核查属实的举报及时兑现奖励,定期公布典型案例,调动公众举报积极性,构建全社会监督格局;将核查瞒报谎报行为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加强对企业关键区域的视频监控,对异常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和核查处置,努力杜绝瞒报行为;建立事故数据比对和沟通协作机制,定期核查事故数据,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在接到疑似事故信息后,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合力切断瞒报事故链条;接到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线索后,依法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对核查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追责问责。(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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