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方位守护陇原女性合法权益
《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5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条例》共四十条,未设章节,在国家相关法律基础上,从多个维度对妇女权益保障进行细化。在制度建设层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建起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清晰界定政府部门、工作机构及群团组织职责。同时,积极推动在新经济组织等新领域建立妇女组织,加强男女平等评估与宣传教育,完善妇女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制度,并推进保障工作数字化建设。
政治权利保障方面,《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坚持男女平等,强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妇女代表比例,建立村、社区妇女议事协商制度,拓宽妇女参与管理途径。民族自治地区也将强化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作用。
人身和人格权益保障是《条例》的重要内容。在网络空间,对相关主体保护妇女权益提出细化要求;针对性骚扰,明确用人单位、公共服务场所和学校的预防制止责任;在健康服务上,既关注妇女常见病防治,规定用人单位定期健康检查义务,又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女性卫生用品等检查。此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也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配备公共设施。
文化教育权益保障上,《条例》确保女性平等接受中高等教育,鼓励社会助学,保障妇女就业创业权益,开展职业培训,加强女性人才培养保障。就业和社会权益保障方面,完善就业政策,禁止就业歧视,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明确各类妇女的生育保险待遇,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帮扶困难妇女。财产与婚姻家庭权益保障中,保障妇女在财产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在农村集体经济权益上实现男女平等,同时推进移风易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构建起多元协同的救济防线。畅通妇女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的法律救济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让妇女能够便捷高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据介绍,《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甘肃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迈入新阶段,将全方位守护陇原女性的合法权益。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