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陇南市打造甘肃省首个残疾人“无忧”城市
“即日起,对于残疾特征明显、肉眼可辨的残疾人,在陇南市境内使用无障碍设施设备、乘坐公共交通、旅游景点观光、进入市内公共场所、就医购物排队等,可不出示残疾人证即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提供便捷服务,不得以未出示残疾人证为由阻挠或拒绝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3月24日,陇南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残疾人出示残疾人证有关事项的公告》。自此,陇南市成为甘肃省首个针对残疾特征明显、肉眼可辨的残疾人无残疾人证即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城市,让“无证”残疾人在“无忧”城市里通行“无碍”。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陇南市、县(区)各级残联组织第一时间积极转发响应实施。随后,陇南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遵循,结合甘肃省推动“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全面启动陇南市关心关爱残疾人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指导公告事项落地生根。
该实施办法的形成,由陇南市政府主导,市残联牵头,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共同配合协商,全面平衡政策优惠、运营单位、实施细节等各方因素,举全社会各界人士之力建设打造残疾人“无忧”城市。
“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对象应该是残疾人,要杜绝残疾人证使用过程中生搬硬套的现象。”陇南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武文斌介绍,《公告》覆盖对象不限于本市残疾人。
长期以来,陇南市高度重视和关怀残疾人事业发展,早在2011年,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印发了《陇南市残疾人扶助规定》,2016年,陇南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对当下关心关爱残疾人实施办法的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王煜宇)